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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再次荣获 “江苏省文明校园”称号

来源:学务部 发布日期:2019-12-16

12月7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苏文明委〔2019〕15号),我院荣获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称号。据悉,这是我院继获评“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之后连续3次入选。

2016—2018年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全院上下积极努力,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扎扎实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办学二十一年来,我院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文明校园建设领航引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文明校园建设凝心聚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文明校园建设培根塑魂;加强活动阵地建设,为文明校园建设固本强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文明校园建设揽才引智;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为文明校园建设增色添彩。获此殊荣,是省市政府对我院办学育人的高度认可与充分肯定,是全体师生员工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

据悉,“江苏省文明校园”是省文明委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荣誉称号,以表彰立德树人工作突出,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江苏省文明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经无锡市文明委推荐,由江苏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