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校务部 发布日期:2017-09-02

立项指南申请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28)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条件

(一)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

三、立项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新建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及成人高校的教师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二)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经我厅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厅教改课题。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三)材料上报。各教学单位于925日前将《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以及电子文档1份;课题主持人及参与人证明材料1份报送校务部。

    校务部联系人:李明敏;电话:855532013201);邮箱:wsocxwb@163.com

 

                                                              

校务部

                                                             201792

     附件1.课题立项指南;2.课题申请表